2015年,習主席在一次中央黨校的座談中,向研修的學員說了一段語重心長的話:「當官就不要發財,發財就不要當官,清清爽爽,義無反顧地去當官。不要把當官作為一個滿足無窮貪欲,獲得無限私利的捷徑,那樣遲早要完蛋。」 當官的準則,領導人說得很清楚,其實,香港官場素來就有「高薪養廉」的政策,有廉政公署以來,我們的廉潔觀念更是一代一代深入骨髓,不過,不知是否貪污少了,太平久了,大家漸漸鬆懈。 日前,港府新任駐天津聯絡處主任鄭震生在社交平台貼了幾張照片,為仕途帶來自殺式反高潮。因為在網上大曬奢華酒店為他免費升級的豪華套房,噴射船公司為他特別安排的尊貴包廂,引發收受利益嫌疑。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立即炒人,並轉介執法部門跟進。 香港《防止賄賂條例》第3條,公務員未經許可接受利益即構成刑事罪行,毋須證實有貪污動機,條文精神就是要避免公務員因貪圖小恩小惠誤墮陷阱。 事件除了暴露官員丟失了的廉潔意識,更帶出另一制度漏洞。 今次涉事官員本已退休,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按「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」把他再聘回來。退休前他是駐福建聯絡處主任,月薪12至14萬元,退休後獲再簽約聘用。 香港年年都有大量大學畢業生投考政務官,體制內亦年年有人排隊等升職,這位主任到底有何過人之處,或者有何不可取代的地方,偏要聘他回來?當中又有否利益輸送? 上星期,央視推出一套由國家中紀委主導的反腐電視片《一步不停歇.半步不退讓》,講的就是「當官不要發財」的道理。廉潔本來是香港最引以為傲的基石,現在內地都追上來了,香港還剩什麼優勢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