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士後座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

publish: 2026-04-08 12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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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1年1月1日起,的士後座乘客必須佩戴安全帶,重溫當年新法例生效第一日的情況。 今早乘坐的士的乘客,很多都忘記做一件事,就是佩戴好安全帶,有些人連有這條新例都不知道。 被問到有安全帶為甚麼不佩戴,有乘客說:「後座嘛。」 司機的反應又如何? 有的士司機表示:「任由他吧,難道罵他?」 另一名的士司機指出:「或者不開車。」 在新法例實施後,乘客有責任確保自己佩戴好安全帶,如果違反法例,最高會被罰款5,000元和監禁三個月。警方會有兩個星期寬限期,暫時只是口頭警告乘客。 運輸署說自從1996年立例,規定私家車後座乘客要佩戴安全帶後,後座乘客傷亡數字減少近兩成,所以將法例伸延至的士。 另外由今天開始,沙田大涌橋路、大埔完善路和將軍澳寶康路部分路段的車速限制,會由每小時50公里放寬至70公里。不過,全港的超速罰款就會提高,超速30至45公里罰款600元,並扣5分;超速45公里以上就罰款1,000元,扣10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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