繁簡之爭 楊立門

發佈: 2025-11-18 22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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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沙田官立小學准許學生考試時用簡體字作答,說是為習慣使用簡體字的學生「提供更友善的評核環境」,這做法引起很多本地生家長反對,社會上亦有不少爭議。校方說引用了考試及評核局的原則,說評分重點於內容、語言運用及邏緝,而並非字體。但翻查資料,考評局這個原則只適用於中學文憑試,並沒有就小學的校內測驗或考試可否用簡體字出過甚麼指引。政府這方面的政策很清楚,香港中小學的中文課程以繁體字為標準,所有學生都必須學習,尤其在小學階段不應繁簡混雜,以免影響學習效能。學生在小學打好繁體字的基礎,所以中學的文憑試容許考生以簡體字作答,與這個宗旨並沒有牴觸。 但當局就事件的說法卻有點不清不楚。教育局說學校考試和測驗是否容許以簡體字作答,要視乎校本的學習情況而定,像學習重點、評估重點等因素,似乎欠缺清晰的政策指導性。而且事件中的學校是一所直接隸屬教育局的官立小學,那麼教育局是否認為其他學校也應該採用這個做法,抑或還是那句「校本決定」呢? 香港是個開放包融的社會,我們有責任盡量幫助內地生適應和融入本地的教育制度,所以應該給予初到香港的內地生一個適應期,期間的考試測驗讓他們可用簡體字作答。其實已有個別學校採用這個方法,但適應期長短不一,兩個月又有,一年又有。我認為教育局應該深入了解和總結學校在這方面的前線經驗,然後訂出一個劃一的適應期,學校必須跟隨。這樣既可促使內地生盡快學好繁體字,亦可把本地生家長所說的「不公平競爭」減到最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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