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地公司泡泡瑪特以盲盒方式銷售IP玩具公仔,近年在香港及世界多個地方掀起了搶購潮,所以這種銷售方式也開始引起社會的關注,因為經營者只會告知消費者盲盒內貨品的特定範圍,消費者要憑運氣才買中他心儀的型號,這做法有一定的博彩成分。內地雖然沒有以立法形式作出規管,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2023年發出詳細指引,要求經營者不應以這種方式售賣幾類對身體健康有直接影響的貨品,如食品、化妝品等;要披露有關貨品的必要信息,並不許向八歲以下的兒童售賣盲盒。 有立法會議員向政府提問會不會作出類似的規管,商經局的答覆是現行的《商品說明條例》禁止各種不良經營手法,如虛假、誤導的說明等,盲盒經營者受同樣的規管,而玩具、食品、藥物和危險品的售賣也有相關法例確保安全。換言之,政府似乎無意針對盲盒這種營銷手法進行特定規管。 我記得幾十年前汽水都是瓶裝的,汽水商有個銷售技倆,就是某些瓶蓋內的蓋掩可能印有獎換領品的字樣,不少人就是為了中獎而不斷買那牌子的汽水。同樣是數十年前已流行,今日仍隨處可見的扭蛋機,還有玩手機遊戲時課金抽卡買虛擬武器等,也可以說是一種盲盒,都是有少許搏彩成分的。究竟又應不應該規管呢?所謂水清無魚,商業社會應該容許不同的銷售模式,擺明車馬的網上賭博政府尚且束手無策,與其要政府事事規管,我認為加強公眾教育、增加有關商品的透明度是更合適的做法,例如要求經營商公開抽中某個型號的概率是多少,和禁止經營商操縱抽獎概率等,以保障消費者合理權益。